豫财科〔2021〕31号
各省辖市、有关县(市)财政局、科技局,省直有关部门:
为进一步加快边远贫困地区、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(以下简称“三区”)科技人才队伍建设,根据《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“三区”科技人才支持计划预算的通知》(财教〔2021〕62号)和省科技厅《关于申请追加2021年“三区”科技人才支持计划地方配套资金的函》(豫科资〔2021〕29号),经研究,现下达你市(县、部门)2021年“三区”人才支持计划中央经费 万元(详见附件1,省直单位列2021年“2060302-社会公益研究”支出功能分类科目,列“50502-商品和服务支出”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;各市县收入列“1100208-结算补助收入”科目,支出列2021年“2060302-社会公益研究”功能分类科目,市县资金按照具体用向列入相应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)。
请加强资金管理,确保专款专用,并按照相关要求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。同时,按照《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》和2021年“三区”科技人才支持计划中央经费绩效目标表(详见附件2)要求,依托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完善绩效目标,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,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。
附件:1. 2021年“三区”科技人才支持计划中央经费预算表
2021年7月2日